上海虹桥天龙种业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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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实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大战略
来源:农民日报 | 作者:hqtlseeds | 发布时间: 2016-08-24 | 389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     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,要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,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,推动农业转型升级,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,努力把我国农业打造成为强势产业。围绕实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重大战略,着力从四个方面进行谋划和推动。

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主导作用

     当前,我国农业发展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。从国际看,全球农业一体化深入发展,世界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通过调整法律和政策,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在 市场领域的支持力度,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,从而推动农业市场化进程。在此背景下,我们要明确在世界农业发展新格局中的定位和突破口,充分发挥比较优势, 提升整体竞争力,努力把我国农业打造成为强势产业,争取在全球农业竞争中有更大话语权。从国内看,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,经济下行压力较大、增速放缓, 新旧产业结构和增长动力正在调整转化,农业外部投入的增长空间面临“天花板”,迫切需要在农业内部作大文章,通过政府行为和政策导向,培育更适应市场竞 争、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,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加快形成农业内生的动力机制。实现我国农业强势产业的目标,需要调动多种积极因 素,特别是要准确把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战略定位,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要载体,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,激发和释放其优势和潜能,使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在商品 农产品生产、新品种新技术应用、品牌农业塑造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,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,引领现代农业发展。

     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向市场化、专业化、规模化、集约化方向深入发展

新型经营主体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、引领我国农业实现强势产业目标的重要力量。要着眼于构建现代农业“三大体系”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着力推 动新型经营主体向市场化、专业化、规模化、集约化方向深入发展。其一,市场化要聚焦农业供给侧改革。推动农业转方式、调结构,实现农产品高水平供需平衡, 需要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引领作用。新型主体通过创新供给激活需求,以消费为导向组织农产品标准化、品牌化生产,推动优质安全农产品更有效率地流向消费者,为 破解“结构怎么调”“地怎么种”找到有效途径,成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。其二,专业化要聚焦发挥比较优势。不同新型主体有不同的功能定 位,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,集中于最擅长、最适合的某一产业、领域、产品和生产环节,从事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活动,开发生产人无我有、人有我 优、人优我特的品牌农产品,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。同时,通过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和要素组合方式,加强主体间的协作配合,实现优势互补、均衡发展。其三,规 模化要聚焦提高劳动生产效率。一方面,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经营规模扩张,形成农业内部规模效益;另一方面,通过社会化服务把分散的土地经营主体联结起来,跨 越了地块和家庭的界限,推动资本、科技、管理、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的集中投入,促进生成规模经营的溢出效应,同时较好地解决“谁来种地”“地怎么种好”的 问题。其四,集约化要聚焦可持续发展。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对各种资源要素的科学、精准、减量、高效利用,降低农业资源消耗,转变农业生产方式,实现农业生产 资料的减量化、再利用和资源化,提高了农业全要素生产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。